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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群众评”数据录入工作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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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录入上传数据范围

录入上传数据为已受理事项(以受理时间为准),包括服务对象姓名、手机号码、服务事项、经办人、服务时间等(当天办理并完成录入的服务数据可不录入服务时间,由系统自动生成),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
    1.全市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、职能部门提供便民服务的基层站所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,录入上传的事项内容以具体办理事项为准,如低保政策咨询等;

    2.本窗口直接受理或上级主管部门转办的投诉事项,市委书记专属板、12345公共服务热线等渠道转办的投诉件不录入。

    二、录入上传数据时间

    服务对象数据原则上当天录入上传(不含法定节假日),确有特殊原因的,须在次日12:00点前完成录入上传。

    三、录入上传数据数量  

    当日办理的各类事项全部录入上传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    1.各参评窗口要按照各类事项规范格式录入上传数据,严格控制字数(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字),不得自行增加主观评价(如当事人表示满意)等信息,不允许超出范围录入上传数据 (如召开 XX 会议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);

    2.各参评窗口必须对录入上传数据真实性负责,不得有刷票、讨票、逼票、瞒报、漏报、虚报、选择性上报等弄虚作假行为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,一经发现上述问题,将根据“群众评”评分细则进行扣分。

 五、不规范录入上传数据列举

   (一)包含办事人姓名、居住地等无关信息

    不规范事例——为女儿 XX 领取身份证

    规范表述——领取身份证

   (二)包含当事人评价信息

    不规范事例——咨询身份证问题,非常满意

    规范表述——身份证业务咨询

   (三)包含当事人隐私或不便透露的个人信息

    不规范事例——为 XXX 和 XXX 办理结婚业务

    规范表述——婚姻登记

   (四)表述重复、繁琐

    不规范事例——咨询开办餐馆需要办理哪些证件

    规范表述——开办餐馆业务咨询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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